报名时间:10月20日截止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其前身创建于1953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920人,开设专业50个,其我国家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我国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专业及专业群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专业4个。
学校先后荣获我国煤炭工业先进单位、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红十字示范校、陕西省第三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等称号。
由于2022年学生数量大幅增加,需要补充政治辅导员、思政课教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5人,事业编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热爱职业教育,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3.五官端正,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二)资格要求
1.应聘思政课教师、政治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硕士、博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1年及以上辅导员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学校组织、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经办人及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注册,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网址:http://117.35.96.246:9117/)。应聘人员于10月20日前需提交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电子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硕士及博士期间由毕业院校提供的成绩单电子件,荣誉证书电子件、学生干部经历(辅导员要求)证明材料电子件等。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不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者不予受理。虚报瞒报应聘材料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相应岗位能力要求,依据其所提供应聘材料,主要从学习成绩、工作经验、研究成果、获得奖励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考察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考察其政治立场是否坚定、理论 功底是否扎实、实践经验是否丰富、工作能力是否突出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比较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重点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评,主要从其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心理健康测试
学校组织专业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集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医院(三级以上)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相应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待遇
招聘人员符合上编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五、疫情防控要求
我校将根据陕西省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对进校应聘人员提出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热搜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