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可以不交吗?暖气费没有住不交可以吗
取暖费可以不交,供热公司设有可控的单独阀门,关闭阀门就可以不用交,要是没有,则要小区物业给供热公司证明没有人住,可少交一些钱,如果无法证明,则只能全部都交了。注意不住人是要进行停暖手续的,通常要收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停热费,否则供热公司一样的进行供热。
报停暖气费用需要注意什么
1、要是将暖气停用以后,会对四周的邻居引起一定的影响,那么在这样的状态下,肯定是无法进行停用的,建议用户先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之后再进行决定,要以专业人员的建议为准。
2、倘若是能报停的,那么就要记得提早将所需要的材料备齐,并且要填写一份报停表格,工作人员会进行严格的核实,最后才能帮助客户办理手续。
3、进行停用之后,室内就不能使用暖气了,要是后期居住进来的,也能够去开通供暖,手续办理时不会复杂,需要去所在地的营业厅来申请。
4、要是之前有欠款的问题,则在费用没有交完之前,是无法办理停用的,用户必须要记得将资金准备好来,先将所欠的费用都交完,之后才可以办理手续。
供暖开户费收取规定
取暖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暖物品。
1、对于发取暖费,国税函3号文件规定,取暖费包含在职工福利费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64号)规定,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
2、对于发取暖用品,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
冬季采暖室温多少度合适
目前,国家有三个标准对室内采暖温度做出相应规定:
(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0)中规定:冬季采暖温度16~24℃,相对湿度30%~60%。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规定了办公、体育、商业、餐饮等不同建筑类型房屋的不同室内温度标准:宾馆、住院部全年22℃,商场、门诊楼全年9~20时18℃,办公、教学楼工作日时间8~18时20℃。
(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6)明确规定: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采用18~24℃。
从以上规范和标准可以看出,对于长时间有人活动的房间,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共建筑,我国北方冬季采暖的室内设计低温度是16℃,因气候差异、风俗习惯、人口基数、房间使用功能、房屋结构等情况不同,室内采暖设计温度会有所不同,但一般不超过24℃。
我国绝大多数地区春夏秋冬四季分明,一年当中气温随着季节变化而变化,而人体对环境温度的感知相当敏感,对不同的温度会有不同的感知。国内外有关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健康人衣着适宜且处于安静状态时,室内温度在20℃会感到比较舒适,18℃时人体无明显冷感,15℃会产生明显的冷感,当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